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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》11月1日起实施

政策吹风会现场
宁夏新闻网讯(记者 尤天竹 文/图)10月22日,在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记者获悉,2026年7月31日,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。该条例的出台,填补了宁夏民营经济领域专项立法的空白,释放出宁夏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强烈信号,为宁夏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。
《条例》共7章54条,遵循平等对待、公平竞争、同等保护、共同发展的原则,重点围绕公平竞争、要素支持、经营主体培育、服务保障、权益保护等有针对性地作出制度安排。
保障公平竞争方面: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,明确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,制定实施政策措施平等对待,平等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,并对招标投标、政府采购中的歧视性、限制性行为作出具体规范。
强化要素支持方面:明确金融、人力资源、用地、用水、用能、科技及数据等关键要素支持举措。特别是对保障融资权利公平、拓宽融资渠道、合理控制融资成本、优化融资服务等作出规定,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组织与高等学校、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人才。
培育经营主体方面:主要对梯次培育、投资促进、创业创新、产学研用、场景应用等作出规定。建立民营经济组织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机制,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。对政府投资基金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明确。鼓励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参与标准制定,加强品牌建设,提升核心竞争力。
优化服务保障方面:主要对建立健全诉求受理机制、政企沟通、政策兑现、信用修复、法律服务、企业破产处置、境外投资经营等机制作出规定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,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。
保护合法权益方面:主要对防范和治理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、知识产权保护、强制措施规范、行政执法监督等作出规定;细化法律责任条款,明确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相关违法情形及相应法律责任,增强制度刚性和权威性。